基础医学院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09  浏览次数: 397

各学系、教研室、中心:

  按照《天津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确保寒假期间学院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基础医学院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系、教研室、中心要高度认识到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师生假期安全教育。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原则,使广大师生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认真做好安全工作。

  二、抓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学系、教研室、中心主任和安全员要对所管辖区域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水、电、气、消防设施、仪器设备、门窗及气瓶和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保管和使用的管理,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具体要求,做好安全工作

  1.消防安全

  各学系、教研室、中心在放假前要再次确认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以及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加强寒假期间的防火工作,坚决杜绝违规用电、使用违章电器。保持消防通道,楼梯间的畅通,不要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寒假期间不用的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空调、饮水机等各类电器电源要及时切断电源。

  2.实验室安全

  各学系、教研室、中心要提前安排好假期实验计划。确因教学或科研工作需要,需在寒假期间使用的实验室,留校的学生,必须经过学系、教研室、中心主任、书记同意,并提前向学院备案。对假期留校的学生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切实负责好学生在寒假期间的人身安全、实验安全等。

  寒假期间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应配备教师监督指导,人员进出要做好登记,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严禁独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实验,严禁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危险仪器设备,注意个人人身及设备安全。寒假期间在用的实验室必须严格落实实验室日检查、双周检查制度。

  寒假期间,对3天以上无人进行实验的房间,请安全员认真检查,将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通风设施关闭后,门口需要张贴由学院统一下发的封条。

  请各学系、教研室、中心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防范工作,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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