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24-03-28  浏览次数: 100

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仍采用现场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原则

  1、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

  学院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公示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严格按照报考系统中报考专业(方向)参加复试,各专业(方向)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2、调剂考生复试

  如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学院仍有专业存在缺额将进行校外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全国硕士考生的调剂申请。各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调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详见我校当年招生简章。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同时符合调入专业的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四)接收调剂的专业选拔进入复试比例一般为1:2至1:5,个别调剂专业因特殊情况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可适当提高复试比例进行选拔,调剂考生不足时,按照实际申请调剂的人数进行复试。

  (五)符合我院各调入专业的调剂要求,具体详见网站发布的调剂信息一览表。

  二、复试时间

  1、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3月29日-4月2日。各招生专业(方向)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由各招生专业复试工作组考务老师负责通知(考务老师联系方式后附)。

  2、调剂: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学院仍有专业存在缺额将进行调剂,预计4月8日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全国硕士考生的调剂申请,请及时关注网站后续通知。各批次调剂复试时间均由各招生专业复试工作组考务老师负责通知。

  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以便接收关于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三、复试缴费

  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天津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说明(含一志愿考生及调剂复试考生)网址:http://gs.tmu.edu.cn/2024/0328/c3111a70510/page.htm

  所有复试考生须登录我校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纳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四、资格审核

  1、复试前,我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工作组将按照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复试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a.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b.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c.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需上传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单独考试考生无需提供)

  (6)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材料

    a.政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从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其他栏目下载,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b.天津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原件

    c.复试费缴费凭证(按说明网上缴纳复试费,缴费成功后须截图打印)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复试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安排及提交方式以各专业复试组通知为准。

  五、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2、专业课笔试(20%);

  3、专业素质(40%);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提供成绩单),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②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考核专业技能,具体考核方式由各复试组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③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综合素质(20%)。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诚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和协作性;

    ④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⑤人文素养,医风医德,举止礼仪等。

  专业课笔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本专业不予录取。

  六、录取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七、拟录取排名方法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复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学位类型同一专业或方向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至该专业招生限额,并以此为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如因总成绩相同且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逐次按初试成绩总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初试外国语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该专业招生限额。上述考生如复试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八、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8、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2-83336811,基础医学院咨询邮箱:ydjcyjs@163.com



基础医学院招生专业复试工作组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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